工傷職工就醫管理
時間:2009-11-30 來源:重慶網cqw.cc 作者:cqw.cc 我要糾錯
工傷職工就醫管理
一、辦理依據
《工傷保險條例》、《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(渝府發[2003]82號)、《重慶市工傷職工就醫管理暫行辦法》(渝勞社發[2004]23號)、《重慶市工傷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辦法(渝勞社辦發[2004]162號)》
二、辦理范圍
市屬大型煤礦、鐵路、石油、電力、電信、航空六大行業的用人單位的參保職工。
三、辦理內容
(一)工傷職工就醫程序
1、職工受到事故傷害后,應到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就診;
2、情況危急時,工傷職工可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搶救,待病情相對穩定后,再按規定轉往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治療。
(二)工傷職工轉院程序
1、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嚴格執行逐級轉院制度。因病情需要在當地轉診、轉院時,由診治醫院填寫《重慶市工傷職工轉診轉院審批表》,報市中心醫療管理科批準后實施。
2、需轉往市外和市級轉診醫院就醫時,由診治醫院填寫《重慶市工傷職工轉診轉院審批表》,經用人單位和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,由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市中心批準后方可實施。特殊情況時,可在3個工作日內補報。
(三)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程序
1、工傷職工需配置輔助器具的,由醫療機構提出配置建議;
2、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確認,
3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配置的,由工傷職工填寫《重慶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申報表》并提供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(確認)結論通知書》及《重慶市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清單》,報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后,持《工傷證》、《身份證》及審批表,到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服務機構配置輔助器具。
(三)辦理時限
市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畢。未通過審核的應向申報單位書面告知并說明其原因。
(四)收費情況
不收費
四、承辦機構
市工傷保險管理中心
承辦人:李德蘭
五、聯系電話
023-63890730
六、辦公時間
夏季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到12:30,下午14:00到17:30
冬季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到12:30,下午13:30到17:30
七、辦理地址
重慶市渝中區人和街28號,郵政編碼:400015
電子郵箱:cqgszx@sina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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